警惕耕地保护工作中的另类不作为

近期,在一些地方陆续开展的耕地保护清理基本农田栽树工作中,发现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同样都是在基本农田内栽植的树木,有的地块被强制清除,有的地块则无人问津,经过咨询知情人员得知被强制清除基本农田树木的地块都是某某年份卫星拍照,上了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求必须清理的“图斑”对象,而没有被要求清除基本农田树木的地块,则是还没有被卫星拍到的,所以不在被清除的范围,即使问题出现在这些干部的眼皮子底下,也视而不见,于是在农村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面孔:未涉及清除的农民则沾沾自喜,涉及被清除树木的农民则叫苦不迭,甚至形成了新的民怨,认为政府没有把“一碗水端平”,甚至有些基层群众认为这是耕地保护工作中的另类不作为现象。

从这件事延伸出的干部作风问题可以看到,有些地方基层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方面,依然是“写在纸上、喊在嘴上”,根本还没有“装在心里、印在脑里”。中央安排部署每一个重大决策,都是经过科学论断的,到了基层抓落实分年度、按照步骤督促检查也未尝不可,但是作为我们最基层的落实者,在执行上级决策过程中,不能眼睛只盯着上级的“考核棒”转,上级考核什么、考核范围是哪里,就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哪里,而是要正确理解上级党委、政府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是什么,希望达到的目的、目标是什么,比如本文所提到的耕地保护工作,既然是要清除基本农田栽树保护耕地,那就要应该从源头抓起,全面规划,举一反三,系统推进。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农民群众中营造浓厚的耕地保护氛围;二是亮明底牌,澄清底数,通过村务公开的形式,让农民群众知道本村土地,那些是基本农田,那些是荒地和林地;三是对基本农田的所植树木和正在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的现象,要旗帜鲜明地予以制止,并限期予以整改,不应该按照违法使用耕地的年份来区别对待和处理;四是要组织纪委、监委加强对干部在工作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既要查处乱作为、慢作为,更要纠正本文中所提到的这种另类不作为,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增强大局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要完成好上级的工作目标,又要注重扩大战果,维护好社会公平公正,从而进一步维护好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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