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前置审核的后半篇文章

前置审核工作是党的文件制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在文件稿形成后、审批前,先由审批机关法规工作机构对其进行“全面体检”。做好前置审核能尽早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提升审批效率,对维护党的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作用。对此,我认为应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做好前置审核意见的处理。对文件稿比较成熟且相关部门意见一致的,法规工作机构按程序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给起草部门,由起草部门接续办理报请审批手续。对于存在问题的文件稿,法规工作机构经批准可以向起草部门提出修改意见,起草部门同意修改意见的,修改完善后报请审批。起章部门不同意修改意见的,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对于经反复协商仍存在分歧的,由法规工作机构说明具体情况并提出倾向性修改意见,按程序提交会议审批或者传批;二是对于内容出台时机不成熟或者存在其他重大瑕疵的,由法规工作机构按程序向审批机关提出缓办退回等建议。

二是做好前置审核环节的延伸。前置审核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将前置审核书面意见转制发机关的发文机构备查;对于提请会议审批的,还应当同步转办会机构备查。所有程序完成后,要做好相关文件存档工作,将领导批示、前置审核意见、工作合账及文件稿清样等存档备查。做好档案资料留存可以有效防止前置审核后,起草部门在未经沟通的情况下擅自修改文件稿的情况。

三是做好前置审核经验的总结。前置审核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觉内法规工作者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深化规律性认识,用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基层网立场,发布者:rszz,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ceng.org/xyxx/126395.html

(0)
上一篇 2023-06-21
下一篇 2023-06-21

你可能感兴趣的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