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牢“关键少数” 答好“法治大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者,治之端也”。法律是良治的开始,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坚持法治思维,把学习党规国法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不断推动学法守法尊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以学增智,握紧法治“方向盘”,争做学法知法的“崇尚者”。“善学者尽其理,善行者究其难”。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学法知法方能用“法”武装头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为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打好学法“头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学习指南”,给精神“补钙提神”,为能力“充电加油”,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大家“跟我学”,把学习党章法规作为“必修课、基本功”,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深刻把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夯实法治理论知识储备,从思想源头筑起“防火墙”,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悟”。

以学促干,瞄准法治“定盘星”,争做守法用法的“践行者”。“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关键少数”的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是法律落实到位与否的重要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积极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将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深入思考,不断锤炼法治思维,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知行合一,坚决不触法律“红线”,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迈向新台阶。

以学正风,筑好法治“压舱石”,争做敬法护法的“捍卫者”。“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对法治的敬仰,就是尊崇法律、信仰法治,只有常怀敬畏之心,将权力关在监督的笼子里、行在法治轨道上、用在阳光公开中,摒弃“松劲歇脚”的情绪,才能干事有分寸、行动有规矩。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树牢“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深刻领会法律对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以“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政治定力对不正之事“雷霆亮剑”,从而推动法治社会的发展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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