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用敬 深耕党规国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学法”营造法治氛围。“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用法”。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是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作为我党的核心力量,肩负着指导方向、组织协调、推动工作的重要责任。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成为全员学法的表率,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起到示范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意见》要求,分级分类、合理编制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帮助领导干部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用法”展现执政能力。正所谓“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是衡量其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按照权力清单用权,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运用法律法规解决人民群众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发展市场经济。

“敬法”铸就领导魅力。在当今社会,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信息的传播与获取更加便捷,这也导致了民众对于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提出更高标准、进行更严监督。领导干部作为政府形象的“代言人”,承载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必须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始终在法律的笼子里做事。不触碰党内法规和国家纪律的红线、底线,树立崇尚法治、严守法纪的光辉形象,不仅让自己成为合格法治者,更能彰显领导干部的“人民公仆”形象,用法治之力铸就领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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