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近日,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村干部作为农村工作的“排头兵”,是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的参与者,是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推动者、是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的实践者。因此,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的关键所在。

拓宽选拔视野,优化队伍结构。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把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等品质的人吸纳到村干部队伍中来。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县级资格联审制度,确保了村“两委”干部队伍先进性。要注重村干部来源的多元化。建立村干部后备力量台账,从大学生村官、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致富带头人、优秀退役军人、农村“法律明白人”等选拔一批,切实优化村干部队伍梯次年龄结构、互补知识结构、配套专业结构。

开展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养。要建立干部轮训制度。在培训过程中注重实用、实效,坚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通过“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训什么”的方式,重点设置农村党建、产业发展,精神文明、乡村治理、城乡融合等课程,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高素质村(社区)干部队伍。要推进村干部学历提升。鼓励、支持村干部参加自学考试和函授教育,不断优化村干部学历结构,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村(社区)干部队伍,从而实现专职村干部队伍的高素质、专业化。

加强日常监管,健全激励保障。要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建立完善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定期研判村级班子运行情况,及时掌握村干部履职情况和负面情况,对工作动力不足的进行谈心谈话,对工作存在困难的帮助协调,对素质能力偏弱的加强教育指导,对不称职、不胜任的坚决予以调整撤换。要加强村干部待遇保障。提升村干部经济待遇、政治待遇,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同时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等待遇,积极打通村干部上升渠道,在事业编、公务员招录中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录村干部,牢固树立在一线成长、从一线使用的用人导向,加大表彰优秀村干部的力度,激发村干部干事激情,全面投身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的积极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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