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三种用人导向” 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近日,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要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激励广大干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求才不易,用好干部更不易。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出来之后,关键在于怎么使用。不用,或者用不好,最终还是等于没有好干部。各级组织部门和用人单位要牢固树立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注重实干、注重实绩,注重基层、注重实践的正确用人导向,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干部支撑。

树立“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导向,鼓足干部干事创业信心。“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个干部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与不足,不能一味求全责备,要增强用人的科学性,遵循干部成长成才规律,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用当其时,用其所长,把合适的干部放在合适的、最能施展其才华的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展其能,各得其所。充分调动各个方面、各个年龄段干部积极性,让广大干部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用人得当,最重要的是要知人,只有知人才能善任。要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立体式深入了解考察识别干部,坚持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客观地看待干部,观察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看其见识见解; 观察干部对群众的感情,看其品质情怀; 观察干部对待名利的态度,看其境界格局; 观察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过程和结果,看其能力水平。

树立“注重实干、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大胆用起来。”工作实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客观反映和外化表现。德才兼备的“才”只有通过为党和人民勤勉工作的实绩才能体现出来。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使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

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的用人导向,锤炼干部干事创业本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作为年轻干部培养的重要途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也强调,“要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基层是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各种矛盾和问题的集聚地和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是培养锻炼干部的“练兵场”和考察干部的“赛马场”。只有通过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和急难险重环境进行真刀真枪的磨炼,才能够强信念、增素质、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百炼成钢,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广大干部要坚持“敢”字为先、“干”字当头,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冲锋在前、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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