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制手段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中小企业市场法治需求

中小企业是扩大内需、强化国内经济循环的活力源泉;是促进流通、贯通内外循环的中坚力量;是产业创新、技术创新的重要推动者。随着我国一系列政策落地显效,目前中小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总体呈现持续向好态势,但在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法治角度出发,以健全的法治体系引导和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中小企业获得感。

一、中小企业现状不足分析。

(一)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法治思维不够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小企业数量迅速增加,但企业发展历史较短,发展过程中法律思维淡薄,缺乏法制意识,对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确切的认识,导致合同中一些细微的漏洞转化为难以解决的危险陷阱,职工侵权等事件时有发生,法律问题频出。

(二)企业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护,生产经营陷入困境。

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关乎企业家自身利益能否得到安全的保障问题。如今市场仍存在对企业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行为,相关部门履职不及时,企业“办事难”,职工“讼累重”,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营商领域审判落后,法律工作无法良好开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类型案件及公司类案件频发,其涉及利益主体面广,争议内容复杂,法律关系杂糅,而法院审判人员知识水平达不到要求。条线人才储备不足,未形成体系化专业审判梯队。对法律法规有透彻的理解能力和专业水平,才能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考和建议。

(一)加大针对企业的法律宣传力度。

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法治化营商氛围。利用新平台、新形势、新方法,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与法规。走进企业,通过案例解读、庭审直播、法律论坛、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向中小企业职工宣传法宣传法律法规,鼓励企业管理者主动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提高法律水平,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二)加强涉企执法力度。

以解决企业法律困难为出发点,以中小企业申请执行案件为重点,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率,紧盯案件进展。对于不当的查封、扣押等措施,要加强监督,确保法律执行过程中合法合规。

最高检要求对民企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应加强涉民营企业民事立案监督的日常工作,定期了解案件受立情况,防止和纠正法院应立案而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行为。

审判机关应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避免因刑事追究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贯彻文明司法。

(三)主动服务企业,打造公平法治环境。

公检法部门应围绕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企业,积极尝试通过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坚决消除政策性歧视,公检法部门要坚持主动服务常态化,增强政府信用,推动实现一窗受理,建立法律服务大厅,并发现自身问题,接受群众投诉。全方位提升服务质效,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强法律知识和基础理论培训,提高法律工作水平。

加强对公检法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业考核和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水平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为其更好地开展法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不断改进企业的法律工作水平,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切实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五)贯彻“六稳”“六保”文件精神。

组织广大律师聚焦中小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基层法检部门应当树立“六稳”是工作、是高线,“六保”是任务、是底线的理念。以“六稳”和“六保”为目标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是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思维的体现,更是迈向法治国家的铿锵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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