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三”工作法 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党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要有新担当新作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做好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切实做到“三个坚持”、落实“三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政治把关,高标准抓实发展党员工作。

坚持质量第一,党支部落实一线识别、教育培养责任。坚持优中选优,引导政治素质高、日常表现好、工作实绩优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种养殖大户等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壮大覆盖各领域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创新建立党员“传帮带”制度,组织党支部内的“五老”、离任老支书以及现任各级党代表等成立培养联系人队伍,为入党积极分子选好政治生命的“第一任老师”。坚持一线锻炼,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等重点难点工作,在实践中压担子,因材施教,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创新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党支部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时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汇报,方便支部党员深入了解其政治觉悟和工作表现,及时指出并帮助纠正缺点、弥补不足,使其更好地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对民主评议靠后的入党积极分子,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养和考察,帮助其尽快成长。

坚持全面衡量,基层党委落实全程把关、从严审核责任。坚持班子成员列席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人选、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按期转正等关键环节,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全程列席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相关会议,严把“程序关”。从严进行政治审查,安排专人负责发展对象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审查工作,综合外调、函调2种方式,保障政审质量,严防“走过场”。坚持专题研究、逆序发言,在研究2名及以上人员时逐人讨论审批,发挥党委集体智慧和力量,把住“入口关”。

坚持党性原则,相关组织部门落实有序发展、业务指导责任。组织部门可参照领域、性别、学历、年龄等因素,在年初制定全年发展党员计划,不断优化结构。坚持“全面了解、严格审查”原则,对关键事实模糊不清、难以界定的暂缓发展,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坚决取消发展,严禁“带病入党”。组建高素质专业化组织员队伍,定期开展交流研讨,全面提升审核发展党员程序及档案材料能力,做好业务指导。坚持集中宣誓制度,在每年的“七一”和烈士纪念日分别组织新发展党员进行集中入党宣誓仪式。建立“回头看”制度,每年对基层党委按期转正党员档案进行抽查,形成“问题清单”,同步落实整改,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守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

(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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