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实报家底”应成为“钢规铁纪”

安徽省利辛县委组织部 陆梦琦

近日,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启动2021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领导干部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是诊断领导干部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党纪严于国法,自觉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就是一项钢规铁纪,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组织的负责。

“实报家底”是干部的“紧箍咒”。“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干部的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收入、房产投资等基本情况全部“晒”了出来,揭开了干部财产等情况的“神秘面纱”。如果有明显高于个人正常水平的收入和财产等,就会在报告中暴露,一旦被核实为非法收入,将面临纪律处分。一旦存有侥幸心理,意图“瞒天过海”,那么很有可能会成为被组织部门抽查的10%,一经查实,将面临处分、影响个人发展。因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让领导干部对党纪党规更加敬畏、对组织更加忠诚。

“实报家底”是干部的“护身符”。领导干部在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过程中,应做到“内不欺己、外不欺人”。在初次报告时,如果发现存在瞒报漏报的,组织部门要及时指出、提醒,退回重报,让干部补充完善。通过从个人事项报告中及早发现的小问题,做到对干部早发现、早提醒,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干部从违纪变成违法,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形成对干部“抓早抓小、管在平常”的新常态。从而倒逼更多的干部在政治面前无病态、在纪律面前无污点,做一名坦坦荡荡、担当务实的好公仆。

“实报家底”是干部的“定心丸”。核查个人事项报告是对干部的一次“大体检”,也是医治“带病提拔”的一剂“良药”。“凡提必核”,既是对不讲政治、弄虚作假干部的一种震慑,也是对干净担当、干事创业干部的一种鼓舞。通过核查个人事项报告,更好地发挥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从而净化了政治风气,为忠诚老实的干部吃上了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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