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强业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是对于档案员来说必学的法律之一,《条例》明确了档案的信息“网格化”建设及信息资源的合理整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是组织工作系统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新环境新形势下,构建安全、便捷、共享、高效的干部人事档案体系,既有利于实现业务部门与档案部门的“双赢”配合,还有利于实现档案部门整体系统化运作。因此,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业务运用为导向,逐步建设适应时代发展的信息化系统,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水平。

严格审核,做好档案材料“入门”全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做到信息来源准确牢靠。这就需要做好档案审核的入口关。要将档案内的材料按照分类和认定原则,细看每一本档案,做到不落下一张材料,准确整理系统录入干部学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等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细查每一份签章,做到不伪造一份报表,档案员在各单位上交材料时,要核对信息,检查签字盖章位置、数量等是否正确,检查后做好材料交接,保证档案内材料无伪造,做好监督工作。

动态跟踪,做好档案信息“过门”稳干部信息系统及档案管理充分体现干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现情况,需要档案员具有鉴定的政治素质、充分的专业技能以及强烈的责任意识。在系统录入中,需要准确集中地录入干部奖惩情况、专业技能、任职情况、工作经历等能体现干部素质的信息。同时,在业务和档案的资源整合下,要注意信息运用的灵活性,注重档案信息贯穿于人事业务各个流程,为其他干部相关工作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

规范监督,做到档案系统“出门”清在干部任免、调任、退休等各个环节都涉及到审档,档案审核是一切干部工作的基础。要坚定政治意识,坚持《条例》中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三个原则,规范档案信息的审核和使用,设置专人负责,规定时间联系各个单位对接整理装订档案,确保档案保密性和安全性。要强化对档案室及档案员的监督,周期性对档案工作进行清查统计,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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