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 助力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指出,开展人居环境治理,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关键一环。

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核心,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一方面农民生活环境有了改善;另一方面发展了生态旅游产业,改善了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现状,促进了乡村全面振兴,使得农民收入不断提高。

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也呈现出一批先进的经验典型,但总体来看,还存在些许方面问题:一是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由于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短板,加之农业以种、养殖业为主,种植业化肥、地膜、焚烧秸秆,养殖业畜禽粪污染,都对农村环境改善造成了压力。二是环境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发挥作用,需要加强政策、资金等方面扶持。农村污水处理、垃圾、能源管理薄弱是制约农村人居环境的一大难题,监管力量难以覆盖。三是农民环保意识有待加强。长期以来农村固有的生活习惯和环境,农民对环境污染的潜在危害缺乏了解,自主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还不强,因此农民对改善人居环境的自主能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因此,人居环境整治任重道远。要推广先进模式、学习成功经验;要强化农民主体地位,让农民主动加入进来;要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推进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一体化。
我相信,只要上下一心、干群同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定可以实现大作为,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一定会不断增强,乡村振兴一定可以实现。(阳新县陶港镇 向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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