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岂能“一转了之”

近年来,为便于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发挥作用、参加活动,一些地区和部门积极探索在离退休干部党员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者临时党组织,切实提升了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然而,我们也注意到,有部分机关单位以此为理由,将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社团后,就“一转了之”、当甩手掌柜,对接收党组织是否真正将这些离退休干部党员纳入管理不闻不问,致使部分离退休干部党员处于失管状态。

离退休干部党员虽然相比于在职党员,在严格教育管理上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但一朝入党、终生姓党,作为党员,他们仍然享有党员的权利,也必须要忠实履行党员的义务。为此,单位要慎重对待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

一要分清情况。转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组织关系,首先应以他们的个人意愿为主。对于有意愿转出的,需将该党员的基本情况与转入地进行沟通,会同转入地做好党组织关系转出接收工作,并且提醒其纳入管理、常态化组织参与政治学习。对于无意愿转出的,不可强制性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这其中,排除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如存在不愿参与本单位组织生活,又不愿转出关系参与其他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且无正当理由的,需对其进行思想疏通或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

二要加强联络。在离退休干部党员转出组织关系后,单位要做好联络跟进工作。一方面,要定期与转入地联络沟通,了解转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作用、参加活动的情况,及时掌握思想、生活动态,并可以采取资源共享、活动联建等形式,协助转入地丰富他们的组织生活。另一方面,要通过上门走访、微信联络、电话沟通等方式,与转出党员经常性的联系,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醒并监督其严格遵守中央有关纪律规定,坚持理论学习,与转入地互为补充。

三要用心服务一些单位要意识到,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不代表他们作为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权限也同时转出。我们要继续用心用情、精细精准得为他们提供服务,认真落实有关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对于其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能够在政策内予以解决的,要帮助解决。尤其是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更要多加倾注关爱之情,充分利用党内关怀、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社会救助等办法,为他们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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