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的私事要多见见光

3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会议强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官二代”、“炫富”、“上亿存款”、“权力”、“贱民”...,当这些关键词集合到一起时,对人民群众的伤害已然开始。人民恨贪官,更恨权力在背光的地方野蛮生长,肆意攫取利益。前有周公子塌房,后有钟局长孙女炫富,这帮鼠目寸光、不知敬畏的“家族败类”打的到底是谁的脸?当权力成为一种炫耀,灰色收入成为一种优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变成新的阶级象征,此时任何关于理想信念的讨论都显得苍白无力,任何“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论据都难以自圆其说。不仅破坏社会风气,冲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甚至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危害社会稳定。

领导干部因其特殊的身份,在享有人民赋予的权力时,也必须承担廉洁从政、对党忠诚的责任,在管好自己和身边人的同时,应以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为抓手,做到个人情况对组织公开透明,经得起党和人民的检验,还社会一片风清气正,还人民一份满意放心。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关键要忠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干部成色的试金石,是对党是否忠诚的绝对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填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就要以是否对党忠诚为衡量标准,守信不欺,实事求是,讲党性,将个人情况对标对表,一五一十报告出来,不能大事化小,更不能避实就虚,坚决不能漏报、瞒报。

古语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要依靠纪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将落实个人情况报告变成判官笔,对于踩踏纪律红线的干部,无论苍蝇老虎一起打,同时要结合纪检、审计部门,运用智慧纪检平台、金融系统大数据等,抓关键少数,对干部报告情况重点环节进行核实,抓早抓小,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扼杀腐败萌芽,救治带病干部。组织部门也要逢进必查,逢提必查,坚决杜绝不老实干部、两面人出现在队伍中。

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是清朗政治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领导干部的私事多见见光,中国的社会治理就能多一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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