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容错纠错之度 立担当有为之盾

随着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层层推进,随着“两个责任”在基层的落地生根,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四风”问题逐步得到了解决。然而与此同时,部分干部群体逐渐滋生"不做事才不会出事”的心理,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不负责、不担责等问题逐渐显露出来。一些干部在改革和干事创业过程中放不开手脚,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态,呈现出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

当前,面对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难免会经历许多的风险与挑战。古语有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推动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必然会遇上很多的新问题,要更好地推动工作的落实,尤其需要让干部保持良好的干事状态。

要健全好“容错纠错”机制,为那些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能够让他们吃下一颗“定心丸”,做到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多一些灵活处理,少一些不通情达理,多一些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少一些急事缓办,进一步树立强化为创新者容、为实干者容、为担当者容的优秀工作作风。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担的是改革探索的风险与失误。如何做到既可以保护敢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又可以防范纪律松懈、懒政怠政的干部,关键在于把握好相关政策的划定界限。严格区分为公为私、有意无意,既不能让敢于探索的“领头羊”成为改革失误的“替罪羊”,也不能让不法治人假借改革之名徇私枉法,谋取利益。要努力形成一套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有错必改的整套系统,让干部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激发各级干部的创新活力。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担的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一心为群众办事,如果不分青红皂白“打板子”,不仅会寒了干部的心,也会束缚干部的手脚。干部如果为了不出错、不犯错,机械的应付任务,思想就会僵化,“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病态观念就会滋生,对涉及群众的利益不告知,对涉及群众的诉求不在意,困难处理不了就退缩,问题解决不掉就拖延,渐渐在麻木的工作中丢失了为民谋福祉的初心。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让敢于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受益的是地方的发展,保障的是百姓的福祉。

容错纠错是一种制度安排,旨在宽容和纠正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出于公心、不谋私利、勇于改革而造成的非主观性、探索性错误。但是我们也要清晰认识到:一方面容错纠错不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松绑”,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就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提下体现“宽严相济”,打好“从严查处”和“容错纠错”组合拳,从制度层面整治干部乱作为、防止干部不作为、激励干部敢作为;另一方面,容错纠错不是鼓励试错。容错纠错机制虽然为干部提供了“试错空间”,但绝不是为干部的失误、失手、失策赐予“免死金牌”,而是希望干部放下包袱、开拓创新,为党和人民多作贡献。

容错与纠错相辅相成,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要将容错作为纠错的指导原则,科学认识改革发展遇到的错误;要将纠错作为容错的兜底保障,让改革发展的困难真正得到有效的解决。要掌握好容错纠错的度,才能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热情,既给那些真正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干部“撑腰”,帮助他们啃下改革“硬骨头”,也让那些企图以“试错”为借口逃避责任,粉饰“太平”的干部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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