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工作法”:搭建基层治理“连心桥”

枫桥经验”,这一广为人知的基层社会治理典范,自其诞生以来,便在广袤的基层社会治理土壤中扎根生长,经时间洗礼而屹立不倒,在基层试炼中推陈出新,以此为基准的“枫桥式工作法”更是将群众和基层紧密联系在一起,搭建起新时代基层治理的“连心桥”。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搭建“连心桥”,就要深入“挖”。“挖”什么?挖群众矛盾纠纷的问题所在,挖群众矛盾之外的深层纠葛,抽丝剥茧,“挖”心结,听“诉求”。如何“挖”?就要运用“炕头”聊心事、“地头”解难事的“枫桥式工作法”。放下架子,主动上门,盘起双腿,把矛盾纠纷的调处现场从办公室转移到群众炕头。主动打开工作局面,说暖情话,做暖心事,问家长里短,听所需所盼,寻矛盾起因,解化解方法,在赢得群众的信任上,用真心话、互谅话引发群众换位思考。通过摸清矛盾纠纷基本情况,掌握普遍性矛盾和个性化矛盾基本特征,从中深挖化解纠纷的“小切口”,以点带面,统筹发展安全工作的大格局,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实的基础。

搭建“连心桥”,就要坚持“法”。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不能“一诉了之”,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2023年1月至9月,全国法院诉前调解纠纷1183.4万件,同比增长26.58%。其中,782.2万件成功调解在诉前,同比增长30.1%。成绩的背后,是人民法院主动对接10.4万余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家门口”解纷服务网络;检察机关借助人民调解专业力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公安机关结合接处警、查办案、驻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全干预、勤调处……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运用多种方式修复受损社会关系……法治思维贯穿其中,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中共杭锦后旗委员会组织部 王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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