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立心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

为民族复兴、强国建设凝聚起磅礴力量。从推翻旧中国的“倒海翻江卷巨澜”,到建设新中国的“敢教日月换新天”,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人间正道是沧桑”,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维护民族独立、推动祖国繁荣和发展不懈奋斗。

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伟大精神铸就伟大梦想。今日之中国,江山壮丽、人民豪迈、前程远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亿万中华儿女沿着中国式现代化的康庄大道阔步前行,爱国热情空前高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信心满满。

以法治方式提升爱国主义教育质效。“沉浸式”游览祖国大好河山时,我们无比骄傲;体育赛场上五星红旗一次次缓缓升起时,我们肃然起敬;仰望宇宙苍穹,一想到浩瀚太空里有了中国人的“太空之家”时,我们深感自豪……爱国主义教育不是抽象的、虚无缥缈的,它涉及面广,不仅多层次、多维度,而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情地说:“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是一个人立德之源、立功之本。”随着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每一位中国人民来说,爱国不仅是道德本分,更是法律责任。让爱国主义成为每个人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纵使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贯彻实施涉及多个部门、各个方面,最终的受众和落脚点还在于全体人民。国家以“法”的形式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制度化轨道,我们更要以“行”的力量将爱国主义精神根植于心、践履于行。

一方面,我们要把爱国主义精神高扬在“旗帜”上、铭刻在“骨子”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另一方面,我们要把浓浓的爱国情转化为立足岗位、发奋工作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正如我国著名数学家、教育家苏步青在致青年大学生的信中所写的:“一个真正的爱国者,其实用不着等待什么特殊机会,他完全可以在自己平凡的学习和工作岗位上,表现出对祖国的热爱,关键在于要有主人翁的责任感。”

壮丽未来在前,奋斗豪情在心。只要胸怀家国,每一个人的奋斗都将留下深深的印记。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定和施行为契机,保持锐意进取、敢为人先、迎难而上的奋斗姿态,胜利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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