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践行“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新时代坚持群众路线的必然选择,“枫桥经验”几十年来历久弥新并不断创新发展,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创新发展,进一步深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居民自治队伍建设,使之成为基层各部门、各单位协作配合、便民利民的高校平台。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力,不断创新服务群众载体,探索建立基层治理骨干人才队伍挖掘机制,通过汇集民智、凝聚民力、体现民意的方式,为居民自治注入“源头活水”。作为街道、社区,可以通过居民微信群发布社区居民骨干人才招募令,根据社区实际需求招募各类达人、能人;通过网格长日常走访,挖掘有时间精力、有兴趣爱好、有责任担当的居民人才,通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核实人员信息,吸纳社区骨干人才、共驻共建单位;通过从楼栋长、志愿者中挖掘居民骨干等方式,进一步梳理社区骨干力量,设置居民骨干信息库、居民人才信息库、共驻共建单位信息库等,详细掌握居民骨干人才基本信息、人才类别、能为社区提供的服务等信息。同时,社区可以通过精神鼓励、物质奖励等方式对居民骨干人才进行激励。通过颁发证书、奖状、公开表扬、榜样人物宣传等方式鼓励,通过积分兑换等方式提供帮助。

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抓早抓小、就地化解”是“枫桥经验”的重要内涵,是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良策,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当前,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稳定的主要问题是群众出了事没人管,矛盾纠纷无处调,诉求需求表达渠道不畅,而“小隐患、小矛盾、小事情”如果调解不及时、处置不恰当,就有可能变成大问题、引发大事端,甚至发酵蔓延成势。践行“枫桥经验”,就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强化源头预防、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筑牢基层防范社会风险体系,把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解放思想,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政府由管理控制型向服务治理型转变,基层组织的管控能力、职能进一步弱化,基层基础工作流于形式,租赁房屋、流动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率不高,组织不健全、整体防控能力差,社会治安资源整合力度低,使新时期的治安防控、基层基础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践行“枫桥经验”,就是要依托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人、事、物、组织的规范管理,从根本上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而提升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张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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