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行稳致远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枫桥经验”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经验,彰显了基层治理的独特优势和强大活力新时代,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更加彰显法治思维、更加突出科技支撑、更加注重社会参与,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成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和“中国之治”的一张名片。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更加有力地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需坚持党的领导,走好群众路线。从“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再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生动实践。以网格化党建、区域化党建、干部下基层等多种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在医疗、养老、就业、住房、教育等方面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政法干警下社区、进网格,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保障群众权益。

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需彰显法治思维,形成依法治国浓厚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赋予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浓厚的法治底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在城乡基层培育“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将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推动全民守法,在全民守法中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时时刻刻、事事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

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需突出科技支撑,实现科技赋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新时代,必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加强对网络社会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依法治理、科学治理、动态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这不仅需要自上而下逐步细化的顶层设计,更需要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科技赋能,挑战艰巨,但意义深远。”要善于把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基层治理的方式,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如河南构建多网融合的立体化社会治理监管体系,实现随时随地指挥、调度、核查,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大大提升;四川荣昌推进“天网建设、”“智慧小区”创建,对涉诈重点人员线索快速核查、精准研判,对受骗群众及时提醒劝阻。人力和科技相统一,是“枫桥经验”发展到今天最鲜明的特色之一。

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需注重社会参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调,群众参与”的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治融合,四防并举,充分发挥各界力量,激发全社会活力,进一步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省、市两级平台强化统筹协调功能,县、乡镇(街道)两级平台因地制宜、做实“一站式”化解功能,村(社区)强化“第一道防线”功能。如今,重庆就以“平安乡村·智慧农家”智能防控系统、乡村邻里纠纷“院落自治”为基石,将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逐步建立起来。大力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引导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的治理,为群众提供更多的服务,这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从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到社会共治,让社会组织直接面对群众,引导群众,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由“被动治理”变为“人人参与”,可以充分激发参与热情。

“天地交,而后能成化育之功;上下交,而后能成和同之治”。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我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金字招牌”,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是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也是在新征程上续写“两大奇迹”新篇章的时代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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