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法规,争做懂法守法好干部

《荀子·君道篇第十二》中记载:“法者,治之端也”,阐述了法制是治理国家的源头,说明了法律和制度对于国家繁荣发展,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意义。商鞅在《商君书·君臣》中阐述“法制明则民畏刑。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虽具有时代局限性,但对于我们自身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要在纷繁复杂的基层工作中游刃有余,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做会懂法、能用法、善普法的好干部。

一、加强全面学习,做会懂法的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基层工作情况错综复杂,万象丛生,单单依靠业务知识很难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干部懂法,才能知道耕地保护工作中对于大规模违规占用耕地的情形如何处置,才能明确违规越级上访是属于不法行为,才能了解换届选举中哪些行为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因此,作为基层干部要加强自身的全面学习,深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程序意识和法律意识,以便更好得开展工作。

二、维护合法权利,做能用法的好干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理念;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十六字方针。法治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联系愈发紧密。作为基层干部,要用好法律更好开展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例如向欠薪企业讲清劳动法中拖欠工资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向多次违规上访的群众讲明白哪些行为属于非法上访,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自身诉求,通过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自身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弘扬法治精神,做善普法的好干部。古人云:“郡县治,天下安”。矛盾纠纷在基层及时化解,就不会愈发愈烈演变成突出问题甚至转为群体性上访事件、刑事案件。作为基层干部,要善于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例如下村入户走访时,可以向群众说明乡镇司法所的职能职责,引导群众通过调解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通过科普酒驾醉驾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避免酒后驾车;经常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不断弘扬法治精神,做善普法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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