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实”字诀 办好为民事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系列安排部署。笔者认为,只有做到发现问题实、实际行动实、监督指导实,才能将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发现问题要实。问题导向就是目标导向、成效导向,要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走深落细,真正转变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首先就要明晰群众所需所困所盼,做到谋定而后动。具体落实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充分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走到群众中去访贫问苦,在最基层“望”群众所困、“闻”群众隐言、“问”群众所需。把群众民生热点、难点、痛点找准,把群众最关心、做迫切、最需要的问题找实,保证靶向施策、精准服务。

实际行动要实。“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要真正为群办实事,关键在于行动落实要实。根据前期调研结果,锁定群众急愁难盼的问题,根据各单位、部门职责职能,分类分块划分责任、精准确定落实主体。各责任主体也要知责明责担责,有的放矢制定精细行动计划、从细倒排工期,用心用情扑下身子、对照进度狠抓落实。切实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实施一批直接造福于民的项目工程,力争以实打实的行动谋求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成效。

监督指导要实。“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为避免出现只图“过关”、只顾“留迹”、做事异化成“作秀”“走过场”等问题,就要加强监督指导。要建立督导机制、完善监督体系、明确考核标准,监督主体要下沉实践活动一线监督指导。对形式主义、作风不实的及时叫停、限时整改,确保问题不“蔓延”。对“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效”的做好纠正指导,确保实践活动务求实效。通过监督指导传导“压力”,激发活动主体履职担当“动力”,坚决杜绝纸面办理、自吹自擂等现象,切实保证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文/ 许志强 怒江州泸水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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