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曰廉 不污曰洁

屈原《楚辞招魂》中述“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尔未沫”,我相信这是对“廉”最好的解释。“不受曰廉,不污曰洁”,顾名思义,不接受贿赂就是廉,不进行贪污既是洁。屈原,这位华夏文明早期的发掘者之一,用最悲壮的一跃,留下了自己的铮铮傲骨,更在历史长河中绵延下他忠君爱国、洁己从公的千年赞歌。人虽已逝,但正气永存。

作为华夏儿女的一份子,我曾拜读了许多历史典故,领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人生境界;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也研习过很多奉公廉洁的理论篇章,感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博大胸怀;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通过观看那些“赃贿狼藉,营私舞弊”的警示案例,在谴责并惋惜的同时,也为自己敲响了警钟。

坚持“敢”字当头,与“畏”作斗争。英国文艺复兴著名哲学家培根曾说过,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动是思想的体现。要想实现“破冰”的壮举,不能只有尖兵利刃,更需要敢闯、敢为、敢拼的决心。

作为司法行政战线上的一员,要“敢”字当头,自觉做到该遵守的先遵守;该做到的先做到;不该干的先不干。做到面对诱惑敢于拒绝,理智地看待名利,面对困难敢于向前,大气地对待得失,不畏阻力,不被外界干扰。

坚持“公”字当头,与“私”作斗争。工作中,时时以纪法为镜正好衣冠,事事以制度为尺校正偏差,争做大公无私、公私分明的党员干部。首先做事为“公”。以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其次干事凭“正”。对于自己负责的实际业务,要时常告诫自己,工作是用来服务整个单位集体的,而不是个人谋求私利的工具。要积极提升业务能力,为单位的工作添砖添瓦。

“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这是老百姓耳熟能详的话语,更是习近平总书记常挂在嘴边对党员干部的叮咛嘱咐。短短十二字,读罢只在俯仰之间,而真正做起来,却值得用一生去实践。在工作生活中,我将把这千金难换的十二字真言铭刻心间,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承载自己一路前行,用实际行动,为东阿县司法局高质量发展奉献自己的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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