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对待党和人民的事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坚持“功成不必在我”的自我准则,秉持“功在当代,利与千秋”的为政之道,将做实事与做好事统一起来。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发展观、价值观在治国理政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党员干部要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为人民谋幸福,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做为民办事、为民造福的忠实实践者。

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我们党倡导和追求的政绩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时刻要懂得“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深刻道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复兴,为国家谋富强是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也是我们入党的初心使命,我们要时刻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忘记了人民,脱离了人民,我们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一事无成。作为新时代组工干部,牢记党的教诲,时刻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

牢记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明确提出为人民服务的政绩观,我们党的初心使命就是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时刻站在人民的角度想问题,作决策,做事情,要解决好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的事情。要时刻关注人民关注的事情,人民面前无小事,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解决好人民关注的每一件事,无论事件大小,都要尽力去办好,要让人民满意,自己扪心无愧。

恪守为民办实事的政绩观。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政绩的大小、多少、好坏,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最终要看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看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是否不断提高、老百姓的困难是否得到满意解决、老百姓的利益是否得到切实维护。这是我们党员干部必须树立的政绩观,我们要时刻关注群众关心的上学、医疗、住房、就业、交通、社会保障等一系列事件,上下大力气去干好民众最关心的事,面对当下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养老医疗问题成了一个民众最关心的事情,这时候我们党员干部就要着眼于此,大力办好这些事,让群众满意才是我们工作的最根本的政绩观。

新疆阿瓦提县委组织部  沈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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