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巡察人才库 锻造过硬巡察铁军

针对巡察抽调人员素质不高、巡察抽调人员难等问题,结合过去已经探索过的巡察人才库经验,乐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建管用”工作机制,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夯实基础。

“选”才下功夫。巡察人才库人员的主要来源为执纪审查、组织人事、宣传、保密、信访、审计、财务、政法、民政等部门新提拔干部和拟提拔使用或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经推荐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从主体身份、政治素养、责任担当、业务能力、身体素质等方面层层审核把关筛选,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保真正把党性强、业务专、敢担当的党员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

“评”才动真格《办法》要求,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对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胜任或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巡察机构综合评估抽调人员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作风纪律等情况,出具工作鉴定并向干部所在乡镇或单位党委(党组)反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同时也作为是否胜任或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依据。

“育”才出实招。每轮巡察开始前,县委巡察办根据巡察任务需要,拟定巡察人才库人员抽调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发函办理抽调手续,切实做到结构合理,人岗相适。同时,加大对巡察人才库人员辅导培训力度,县委巡察办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安排人才库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巡察人才库人员的政治素养和巡察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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